1、治療的適應證:如果創面10 天~14 天愈合者,對有黑色瘢痕的病人可預防性應用彈力套。若修復需14 天~21 天,所有病人都應進行預防性加壓療法。若在2 個月—3 個月紅色消退,則可斷定瘢痕將日益改善,不需加壓療法。若2 個月仍高度血管化,顏色鮮紅,且進行性變硬,即表示將形成瘢痕,必須繼續加壓治療。如果修復超過21 天,壓力療法必須長期應用。
2、 加壓療法成功關鍵在“早”、“緊”、“久”。創面愈合后,應盡早開始加壓,待瘢痕明顯后,加壓效果不佳。壓力以2.13kPa —2。 39kPa 為宜。若彈力套變松,則失去加壓作用,必須及時更換,如患者感到太緊,難以耐受時,可稍放松以減輕壓力,但不能解除彈力套。彈力套必須每天穿用18 小時—24小時,至少4 個月—6 個月,甚至長達2 年。過早放松可能使瘢痕回彈。一般連續加壓4 個月—6 個月后可見瘢痕充血消失,隆起變平,8 個月—10 個月后,絕大多數病例可終止加壓,終止加壓的標準為疤痕變軟,顏色變白。
3 、加壓治療的病理組織學改變的機制尚不清楚,可能是壓力導致局部缺血,激活組織代謝,增加膠原酶活性。由于局部缺氧缺血,管管數量減少,瘢痕組織的血液供應減少,在缺氧狀態下細胞內的氧分壓降低。線粒體的功能減退甚至停止。同時發生形態學改變。如線粒體腫脹、空泡變性等。這樣,承擔細胞生物氧化主要使用的線粒體就不能很好地在一系列氧化磷酸化過程中釋放能量,致使成纖維細胞的增生受到抑制,最后發生變性壞死,生成膠原纖維和基質的功能大大降低,從而導致瘢痕變薄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