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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霜用錯會毀容六大禁忌!

1、SPF值越高,防曬時間越長。

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強光15分鐘而不被灼傷,那么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用品可抵擋約225分鐘強紫外線照射。

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曬用品,外出游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曬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曬用品。當照射時間超過有效防曬時間應及時補充涂抹。

2、SPF值不能累加。

涂兩層SPF10的防曬霜,只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3、不可臨出門才涂防曬霜。

防曬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應在出門前10-20分鐘涂抹。

4、防曬霜并不是涂上就有效,而要達到一定量才能發揮效應。

通常防曬霜在皮膚上涂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曬效果。

5、不同膚質的人應選擇不同的防曬用品。

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曬用品;干性肌膚宜選擇霜狀的防曬用品;中性皮膚一般并無嚴格規定。

6、防曬霜不能在上妝前使用,應在使用了護膚用品后再涂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