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曬傷是可以預防的,譬如避免烈日曝曬,外出要撐傘,戴寬邊帽,著長袖衣衫,最好穿深色衣服,因為紫外線比較容易穿透淺色衣服,面部及外露部位搽防曬霜,夏季戶外活動時間不宜過長,初次暴露于夏季中午晴空日光下的時間不應超過30分鐘,即使是皮膚淺黑的人也是如此,戶外游泳時應特別注意防護。溫帶地區上午10點以前,下午3點以后引起曬傷的波長射線通常都被濾掉。大霧不能減少危險,高海拔危險性則增加。
5%氨基苯甲酸(PABA)或其他酯類和酒精配制成的凝膠或霜劑可防止曬傷。此藥需30分鐘才能與皮膚牢固地結合,故應在日光曝曬前30~60分鐘使用,以免因出汗或游泳而降低其效用。PABA很少引起過敏性或光敏性接觸性皮炎,對那些不能耐受氨基苯甲酸或其酯類的人,可應用鄰氨基苯甲酸、水楊酸鹽、桂皮酸鹽或二苯甲酮遮光劑。雖后者對遮除UVA更有效,但應用既含PA-BA酯又含二苯甲酮的透明遮光劑效果更高。
在美國,食物和藥品管理局(FDA)用數字把防曬劑列成等級,防曬因子(SPF)越高防護性越強,通常推薦SPF≥15為防曬劑,然而上述這些制劑對于那些對光敏藥物有反應的患者效果甚差。遮光劑已被推薦防止UVA對皮膚的作用,不透明的含氧化鋅或二氧化鈦的制劑能物理性地阻止射線接觸皮膚,若加添著色劑如鐵鹽在美容上更易被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