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原則
1、保護燒傷區,防止和盡量清除外源性沾染。
2、預防和治療低血容量或休克。
3、治療局部和全身的感染。
4、用非手術和手術的方法促使創面早日愈合,并盡量減少瘢痕所造成的功能障礙和畸形。
5、預防和治療多系統器官衰竭。
對于輕度燒傷的治療,主要是處理創面和防止局部感染,并可使用少量鎮靜藥和飲料。
對于中度以上燒傷,因其余全身反應較大和并發癥較多見,需要局部治療和全身治療并重。在傷后24~48小時內要著重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對于創面,除了防治感染以外,要盡力使之早日愈合、對Ⅲ度者尤應如此。如能達到這兩點要求,則中度以上燒傷也能較順利地治愈。
二、現場急救
正確施行現場急救,為后繼的治療奠定良好基礎。反之,不合理或草率的急救處理,會耽誤治療和妨礙愈合。
1、保護受傷部位①迅速脫離熱源。如鄰近有涼水,可先沖淋或浸浴以降低局部溫度。②避免再損傷局部。傷處的衣褲襪之類應剪開取下,不可剝脫。轉運時,傷處向上以免受壓。③減少沾染,用清潔的被單、衣服等覆蓋創面或簡單包扎。
2、鎮靜止痛①安慰和鼓勵受傷者,使其情緒穩定、勿驚恐、勿煩躁。②酌情使用安定、哌替啶等。因重傷者可能已有休克,用藥須經靜脈,但又須注意避免抑制呼吸中樞。③手足燒傷的劇痛,常可用冷浸法減輕。
3、呼吸道護理火焰燒傷后呼吸道受煙霧、熱力等損害,須十分重視呼吸道通暢,要及時切開氣管(勿等待呼吸困難表現明顯),給予氧氣。已昏迷的燒傷者也須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
此外,注意有無復合傷,對大出血、開放性氣胸;骨折等應先施行相應的急救處理。
三、創面處理
Ⅰ°燒傷創面一般只需保持清潔和防避再損傷,面積較大者可用冷濕敷或市售燒傷油膏以緩解疼痛。
Ⅱ°以上燒傷創面需用下述處理方法。
1、創面初期處理指入院后當即處理,又稱燒傷清創術,目的是盡量清除創面沾染。但已并發休克者須先抗休克治療。使休克好轉后方可施行。
修剪毛發和過長的指(趾)甲。擦洗創面周圍的健康皮膚。以滅菌鹽水或消毒液(如新潔爾滅、洗必泰、杜滅芬等)沖洗創面,輕輕拭去表面的沾附物,已破的水泡表皮也予清除,直至創面清潔。清創除了小面積燒傷可在處置室內施行,一般均應在手術室內施行。為了緩解疼痛,先注射鎮痛鎮靜劑。
2、新鮮創面用藥主要為了防治感染,促使創面消炎趨向愈合。應根據燒傷的濃度和面積選擇藥物。
(1)小面積的Ⅱ°燒傷、水泡完整者,可在表現涂以碘伏或洗必泰等;然后吸出泡內液體,加以包扎。
(2)較大面積的Ⅱ°燒傷、水泡完整,或小面積的水泡已破者,剪去水泡表皮;然后外用“濕潤燒傷膏”(中西藥合制)或其他燒傷膏(含制菌藥和皮質醇),或用其他制攻的中西藥藥液(可以單層石蠟油紗布或藥液紗布使藥物粘附于創面)。創面暴露或包扎。
(3)Ⅲ°燒傷表面也可先涂以碘伏,準備去痂處理。
注意:創面不宜用龍膽紫、紅汞或中藥粉末,以免妨礙創面觀察、也不宜輕易用抗生素類,因為容易引起細菌耐藥。
3、創面包扎或暴露創面清潔和用藥后可以包扎或暴露。包扎敷料可以保護創面、防止外源性沾染、吸收一部分滲液和輔助藥物粘附于創面。但包扎后不便觀察創面變化、阻礙體表散熱、并不能防止內源性沾染,包扎過緊可影響局部血運。暴露創面可以隨時觀察創面變化,便于施布藥物和處理創痂。但可能有外源性沾染或受到擦傷。所以這兩種方法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
(1)、肢體的創面多用包扎法,尤其在手部和足部,指與趾應分開包扎。軀體的小面積創面也可用包扎法,先將一層油紗布或幾層藥液紗布鋪蓋創面,再加厚2~3cm的吸收性棉墊或制式敷料,然后自遠而近以繃帶包扎(盡可能露出肢端),均勻加壓(但勿過緊)。包扎后,應經常檢視敷料松緊、有無浸透、有無臭味、肢端循環等,注意有無高熱、白細胞明顯增多、傷處疼痛加劇等感染征象。敷料松脫時應再包扎,過緊者稍予放松。敷料浸透者須更換干敷料,如無明顯感染,其內層可不必更換。如已發生感染,則需充分引流。淺Ⅱ°燒傷創面包扎后,若無不良情況,可保持10~14日首次更換敷料。深Ⅱ°或Ⅲ°的創面包扎后,3~4日應更換敷料,以觀察其變化,或需作痂皮、焦痂處理。溫度高的環境內不適用大面積的包扎。
(2)頭面、頸部和會陰的創面宜用暴露法。大面積創面也應用暴露法。所用的床單、治療巾、罩布等皆需經過滅菌處理,病室空間應盡量少菌,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在滲出期,創面上可用藥物(制菌、收斂),定時以棉球吸去過多的分泌物,以減少細菌繁殖,避免形成厚痂。創面盡可能不受壓或減少受壓,為此要定時翻身或用氣墊床等。在痂皮或焦痂形成前、后,都要注意其深部有無感染化膿,除了觀察體溫、白細胞等變化,必要時可用粗針穿刺或稍剪開痂殼觀察。
(3)全身多處燒傷可用包扎和暴露相結合的方法。
4、去痂深度燒傷的創面自然愈合的過程緩慢、甚或不能自愈。在創面未愈期間,不但病人痛苦、體質消耗,而且感染可擴展或發生其他并發癥。這類創面自然愈合后形成瘢痕或瘢痕增生癥(瘢痕疙瘩),可造成畸形和功能障礙。為此,應積極處理,使創面早日愈合。原則上,深度燒傷宜用暴露療效,在48~72小時內開始手術切痂和植皮。面積愈大,愈應采取積極措施,盡可能及早去除痂殼,植皮覆蓋創面。
(1)、手術切痂和削痂切痂主要用于Ⅲ°燒傷,平面應達深筋膜(顏面和手背處應稍淺)。若深部組織已失活,一并切除。創面徹底止血后,盡可能立即植皮。削痂主要用于深Ⅱ°燒傷,削去壞死組織,使成新鮮或基本新鮮的創面,然后植皮。在手、關節等部位的深Ⅱ°燒傷,為了早日恢復功能,也可用切痂法。此類手術出血較多,在肢體上可用止血帶以減少出血,術前應準備足夠的輸血。切痂和削痂均要辨明壞死組織層次,否則影響植皮成功等。
(2)、脫痂先保持痂皮表面干燥,盡可能預防痂下感染。等痂下組織自溶、痂殼與基底分離時(約2周以后),剪去痂殼。創面為肉芽組織,并常有程度不等的感染。用藥液濕敷、浸洗等方法,控制感染和使肉芽組織生長良好。創面肉芽無膿性物、色澤新鮮、無水腫、觸之滲出鮮血,即可植皮。此法是逐步去痂,稱為蠶蝕脫痂法。為了減輕感染和加速痂皮分離,可在創面施用藥物如抗生素、蛋白酶或中藥制劑等,但尚未取得成熟的經驗。脫痂法較切痂、削痂法簡便,但難免感染和延長治療時間,故不宜作為首選的去痂方法。
5、植皮目的是使創面早日愈合,從而可減少燒傷的并發癥,利于功能恢復。所用的自體皮為中厚或薄層,制成大張網狀,小片郵票狀或粒狀;導體皮取自新錢尸體(非傳染、感染性疾病、惡性腫瘤等致死者),新鮮使用或深低溫保存待用;異種皮多取自小豬。自體皮移植成活后,其周緣上皮可生長。異體皮和異種皮在創面上移植成活后終將溶解,故適用于自體皮片不足時,用自體、異體皮相間移植法,在異體皮溶解過程中,自體皮生長伸展覆蓋創面。歷來,自體皮常取自大腿和腹部;現在治療大面積燒傷時選用頭皮,頭皮真皮層較厚且血循環良好,可供重復取薄皮而不致影響本身功能。
大面積燒傷創面植皮所需的皮源常不足。故國內外學者均致力于人工皮研制。原材料為硅膠、膠原等,如我國的人工皮41型、T41型、南京Ⅱ號等,對切痂后創面起保護作用。另一新技術是取自體皮作培養,增容后用以代替先期移植的異體皮。
6、感染創面的處理感染不僅侵蝕組織阻礙創面愈合,而且可導致膿毒血癥和其他并發癥,必須認真處理以消除致病菌、促進組織新生。
創面膿性分泌物,選用濕敷、半暴露法(薄層藥液紗布覆蓋)或浸浴法等去除,勿使形成膿痂。要使感染創面生長新鮮的肉芽組織(有一定的防衛作用),以利植皮或自行愈合。
四、全身治療
中度以上燒傷引起明顯的全身反應,早期即可發生休克等。因此必須在傷后重視全身治療,已有休克等危象者更應在處理創面前先著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