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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傷的癥狀表現

燒傷稱灼傷、燙傷。大多數人都認為高溫是引起燒傷的唯一原因,然而,某些化學物質和電流也能引起灼傷。皮膚常常只是身體燒傷的一部分,皮下組織也可能被燒傷,甚至沒有皮膚燒傷時,也可能有內部器官燒傷。例如,飲入很燙的液體或腐蝕性的物質(如酸等)能灼傷食管和胃。在建筑物火災中,吸入煙或熱空氣,可能造成肺部燒傷。

目前國內普遍采用三度四分法,按燒傷深度分為Ⅰ度、淺Ⅱ度、深Ⅱ度、Ⅲ度。臨床習慣上稱Ⅰ度、淺Ⅱ度為淺度燒傷,深Ⅱ度、Ⅲ度為深度燒傷。

Ⅰ度燒傷:傷及表皮淺層,基底層尚存。局部皮膚發紅、腫脹、疼痛、有燒灼感、無水皰,3~5天痊愈。愈后不留瘢痕,可有暫時性色素沉著。

淺Ⅱ度燒傷:累及表皮和真皮乳頭層,局部紅腫,滲液較多而形成大小不等水皰,創面濕潤,創底鮮紅、水腫、劇痛;若無感染等可于2周內痊愈,無瘢痕形成,可有暫時性色素沉著。深Ⅱ度燒傷:累及真皮網狀層,但仍殘留部分真皮和皮膚附件。局部腫脹,白色或棕黃色,水皰較小。感覺遲鈍,皮溫稍低,疼痛較輕。如無感染可于3~4周內愈合,愈后留有瘢痕,但皮膚功能基本保存。

Ⅲ度燒傷:累及皮膚的全層甚至皮下脂肪、肌肉、內臟器官。創面蒼白或焦黃炭化,無疼痛,無水皰,感覺消失,質韌似皮革。3~4周后焦痂脫落后遺留肉芽組織面,愈后遺留瘢痕,皮膚功能喪失,造成畸形。酸燒傷一般不起水皰,迅速成痂。硫酸、硝酸和鹽酸的燒傷痂分別呈深棕色、黃棕色和黃色;燒傷越深,痂色越暗,痂皮內陷越明顯,質地越硬。堿燒傷創面呈黏滑或皂狀焦痂,色潮紅,有小水皰,一般較深,焦痂或壞死組織脫落后,創面凹陷,邊緣潛行,經常久不愈。

此外酸燒傷容易估計偏深,堿燒傷和其他一些化學燒傷有繼續加深的過程,應反復估計核實深度。嚴重燒傷:可累及全身各器官組織,出現一系列病理生理過程,如水鹽電解質紊亂、酸堿平衡失調、休克、DIC、免疫平衡失調,繼發感染,心功能不全、呼吸功能不全等。尤其是呼吸功能受損,是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燒傷病史及皮損即可診斷。根據無水皰,只有紅、腫、痛,燒灼感,有水腫、水皰、滲液,累及皮膚分別燒傷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