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放療、化療是目前治療腫瘤的三大常用手段。手術治療腫瘤,目的是切除病灶,但也會將長了腫瘤的組織、器官局部一起切除,這樣就可能會使患者喪失某些機體功能;放療是使用放射線照射病灶,殺死腫瘤細胞活性一般有是X射線、伽馬射線、電子線等,化療是用化學藥物滲入體內,消除血液中的有毒物質,同時將手術切除不干凈的局部病灶殺死,提升治愈率。那么通過放療、化療是不是能夠真的治好癌癥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癌癥是全身性疾病的局部反應,治療癌癥就不能只從局部出發。手術是癌癥常選治療,但絕大多數患者發現患癌已屬中晚期,這樣一來患者可能已失去利用手術來治療癌癥的機會。所以,中晚期患癌患者有的根據病情需要會選擇放療化療來控制疾病。
目前的化療還是在能手術就手術,不能手術就化療的的情況。一般癌癥晚期,因為癌細胞的廣泛轉移擴散,單純的局部治療,包括手術和放療,效果都是有限,放療化療是全身性的,不僅對原發癌灶有作用,對轉移灶也是有效的,因此大家普遍認為癌癥晚期化療還是可以讓病人多活一段時間的。通過做放療化療等治療的確是延續癌癥患者晚期生命一種比較好的方式,但是經過放療,化療并不能絕對延長生存期,也許只是讓病人多活幾個月。
總之,通過做放療化療可以控制病情,延長生命,當然放化療對于患者的身體肯定是有所影響的,放療、化療基本上常見的副作用是嘔吐、食欲差、難受,甚至脫發、同時也會出現抵抗力下降,因此不是每個患者都能進行放化療的,一般會在進行放化療之前會進行評估,如果體質非常差,則不會建議患者進行放化療,如果身體能承受放化療治療,同時病情也需要放化療,則建議患者放化療,如果不能進行放療和化療,那就可以給予臨終關懷,對癥治療,延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