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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自殺曝韓國娛樂圈黑幕 性交易被恐嚇接連不斷

  

  個人經歷

  張紫妍1982年出生,留學朝鮮大學,正在向演藝道路上邁進。張紫妍因為拍攝“樂高餅干”的CF廣告而受到矚目,她也通過這則廣告正式出道進入演藝界。張紫妍明亮的眼神和清爽的臉龐,以及168cm的纖瘦身材,引來了眾多關注的視線。雖然出道較晚卻在現在人氣超高的KBS電視劇《花樣男子》中飾演具慧善的女同學。在片中經常欺凌女主角,身為惡女三人幫中一員的sunny也為她聚集了不小的人氣。   

    在最近舉行的百想藝術大賞上張紫妍還與惡女三人幫的其他出演人員一起走了紅地毯,身著白色禮服的她展示了完美的身材。其經理人公司形容她平日性格活潑、熱情及開朗,張紫妍除《花樣男子》外還在電影《他們來了》、《penthouse大象》中參加演出,電影即將上映,未來有著很好的發展。

  2009年03月08日下午4點30分,張紫妍被發現于在京畿道盆唐家中吊頸自殺身亡,終年26歲。

  

  全智賢崔智友受公司控制

  很多人以為那些娛樂圈新人才被經紀公司壓榨控制,其實,全智賢、崔智友、文根英等當紅明星都是受害者,她們各自的經紀公司在簽訂演藝合約時,就會要求其公開私生活所有細節,若走紅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須全盤托出。甚至談戀愛、分手,經紀公司都可在背后一手操控,她們完全沒有個人空間。

  中國臺灣導演朱延平曾透露,韓國藝人非常尊重經紀人,不敢違抗他們的指令。他說有一次和全智賢一起吃飯,經紀人沒說開動,全智賢連筷子都不敢碰。

  收入分配極度不平等

  韓國明星在經濟上也并不闊綽。藝人出道之后,有些經紀公司會與他們簽下一份“不平等”的合約,據圈內人士透露,這份合約一般都是至少10年的。出道之后,藝人需要向公司償還一筆巨款,在償還結束后,才能夠與公司簽訂一份收入分成的協議,而收入的分配,一般都是經紀公司占70%以上。而同樣的情況在好萊塢,大牌的經紀公司會收10%,最多不超過40%,對待新人,公司抽取40%頂天了。

   權相宇曾遭經紀人恐嚇

  韓國藝人還需要承受時時接受懲罰的準備。韓國演藝界的前輩、后輩關系非常明確,組合中如果哪個成員不聽話,大隊員作為兄長拳打腳踢小隊員是正常情況。在韓國,藝人想要紅就藝人想要紅就要做到“聽話”,如若不從,公司就會實行封殺令。

  此外,從黑道組織中脫身后轉行做經紀人的案例在韓國非常多,像權相宇就遭到過經紀人恐嚇威脅。目前,像裴勇俊、李秉憲、李英愛等人在合約期滿后都自己組建小公司,不過總的說來,像他們這樣能自主的明星還只是極少數。

  明星個個如履薄冰

  “明星?你?人們開始知道你了,所以以為自己非常有名氣對吧?你自己也覺得高了一截對吧?變高的只有你的高跟鞋,就那么點高度而已。”這是描寫韓國娛樂圈潛規則的韓劇《OnAir》里的一段臺詞。如今,隨著越來越多的韓國娛樂圈內幕被揭開,人們驚訝地看到韓國藝人們悲慘的生活。

  在韓國,發掘藝人是隨時隨地的,哪怕你在路邊站一下也有可能被星探發現。一位韓國經紀人總結說:“經紀公司投資的是金錢,藝人投資的是青春,我們的想法就是把一塊本來只有20塊錢的手表,以1萬塊錢賣出去。”一旦成為藝人,就要過上“有巨大壓力”的生活。韓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實行網絡實名制的國家,強大的輿論壓力有時候可以讓一個人瞬間崩潰。

  韓國人的性格被總結為“鋁鍋根性”,意為有一點火便會迅速熱起來,而火一關就馬上冷掉。韓國藝人們包裝得都非常成功,但是他們私底下和在粉絲面前是完全不一樣的。他們都生活得很謹慎,工作強度非常大,還要忍受公司的“壓迫”,一層層的壓力下,每個韓國藝人都如履薄冰。

  韓星與經紀公司糾紛不斷

  金志勛鬧合約糾紛

  2004年12月,韓星金志勛突然告知經紀公司SM娛樂解除專屬合約。2005年9月21日,他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強硬提出“要求確認專屬合約解除合同的債務不存在”的訴訟。SM娛樂方面對此聲明:“我們決定透過努力對金志勛突發性的行動用對話協商來圓滿解決,勸說他立刻恢復活動,但金志勛不斷提出無理要求,完全沒有想要解決問題的態度。”

  2006年7月,金志勛的經紀公司SM娛樂表示:“盡管法院判決專屬合約有效,金志勛還是參加了MBC電視劇《是有多好》的演出,擅自繼續任意性的活動。金志勛的這種行動是有悖信義的,他只追求金錢的利益,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韓惠珍遭經紀公司索賠九千萬

  2006年9月,出演電視劇《朱蒙》的演員韓惠珍卷入到與前所屬經紀公司的法律糾紛中。

  韓惠珍前所屬公司STARPOWER 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認為韓惠珍出演電視劇《朱蒙》時還與該公司處在簽約狀態,所以韓惠珍要付給公司出演費9700萬韓元。韓惠珍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之間的合約已經結束,韓惠珍沒有義務把電視劇出演費分配給前所屬公司。”

  尹恩惠3.2億片酬領不到

  2008年3月,韓劇《咖啡王子一號店》大熱,女主角尹恩惠卻與經紀公司EightPeaks陷入合約糾紛。8月10日,她再度向公司提出解約要求,可惜仍是無功而還。

  尹恩惠與EightPeaks經紀公司鬧不和,沒想到也連帶影響她拍《咖啡王子一號店》的3.2億韓元(約人民幣260萬元)酬勞也拿不到。MBC電視臺夾在尹恩惠與EightPeaks中間左右為難,不知該將酬勞拿給誰。

  據悉,尹恩惠自從演了“野蠻王妃”走紅,其所屬經紀公司就開始克扣她的工資,就連她的助手的月薪都暫時由她代付。

  尹恩惠除了電視劇酬勞外,據說代言保養品的7億韓元酬勞抽成分配也有問題。

    安在旭追討3.5億韓元

    2008年9月12日,韓星安在旭因前經紀公司沒有支付他相應的勞務費,向韓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賠償他3.5億韓元。

    安在旭現任經紀公司有關人士表示:“安在旭在之前的經紀公司里很好地履行了所有合約條款,但該公司沒有按時支付他相應的酬勞。尤其是在2007年5月起這家公司引起了經營權紛爭,疏忽了對藝人的管理,就連公司職員及其它費用也沒有按時發放。在今年初該公司曾3次書面約定要支付未支付的酬勞,但最終還是沒有履行。因為合同期已過3個月,但這家公司遲遲沒有表明要支付的立場,所以在無奈之下才提出了訴訟。”

    安在旭沒有從之前的經紀公司得到的酬勞共達3.5億韓元。安在旭與前經紀公司的合同期是從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19日止。   

    韓國經紀人的“惡行”

    雖然韓國經紀人為了保護藝人而要求頗多可以理解,但另一方面有的經紀人卻借此“無理取鬧”反而敗壞了藝人的形象。

    韓國經紀人的“惡行惡狀”鬧得最大的當數宋慧喬早前去中國臺灣參加商業活動。她的韓國經紀公司簡直把主辦方當“大水魚”,除了一晚上叫客房服務吃掉了7萬新臺幣的食物,連叫按摩師也要主辦方埋單,后來更直接開口要多出來的回程機票直接折現。主辦單位對經紀公司如此“占便宜”實在忍不下去,在記者會后對媒體大吐苦水。

    無獨有偶,蔡琳接拍《情定愛琴海》在上海拍外景時,也傳出其經紀公司對飯店房間不滿意,要求劇組從郊區換到市區飯店,并對房內設施有諸多要求,甚至等到傳真機等設備齊全后才愿意開拍。

    此外,有些韓國經紀人辦完活動離開酒店前,還把東西搜刮一空,讓主辦方只能“默默”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