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效快的保養品一定對皮膚傷害大?
不一定!主要取決于“見效”的機制是什么。皮膚有一定的“代償”能力,可隨外界的變化自我調整適應和修復。當它受到的刺激超過“代償”范圍,無法及時自我復原時,就需要保養品的幫助。比方說,好的保濕品能模仿皮膚天然的保濕機制,快速補水,防止水分蒸發,效果幾乎在涂抹時就能感受到。單一求效果而粗暴違反自然規律的做法,會造成傷害,譬如為“嫩”而過度去角質,為“白”而用刺激藥品殺死色素細胞等。
二、“溫和”就一定意味著“效果慢?”
錯!“溫和”與“有效”沒有直接關系。前者指的是涂抹時的感覺,在皮膚健康的前提下,使用舒適,無刺激感的保養品,都可以說“溫和”。見效快慢,則因保養品配方以及使用者自身狀況和需求而異。有些成分在剛用時會有刺激感,只要皮膚適應后就無大礙,也要注意,某些成分在使用時并沒有刺激感,卻可能有長期隱患。具備一定美容成分知識之余,在使用一件保養品,特別是美容院私自調配、買賣的產品時,必須謹慎,最好咨詢皮膚醫生。
三、涂完保濕霜后,用皮膚水分測試筆進行測試,水分提高值大的就是好的保濕品 ?
不一定!水分測試筆檢測的是角質層含水量,即便不用任何保濕,洗完手后,你的角質含水量也會顯著提高,但這些水分很快就會流失。相對更合理的做法是在用完保濕品后幾個小時以及第二天再測。不過,角質含水量并非越高越好,理想的保濕霜,可減少皮膚水分的流失,將含水量維持在正常健康的范圍內,卻未必能快速提高角質層的含水量。因此,不用過于迷信美容柜臺上的“水分測試筆”,堅持使用一段時間后,如果覺得干燥問題改善了,就是適合你的產品。
四、皮膚更新周期是28天,所以保養品要連續用足28天才能看到效果 ?
對!如果某件保養品對你沒有刺激,而且你也喜歡它的使用感,那就堅持28天或者用完。期間注意皮膚的變化和自身感受,譬如是否逐漸有飽滿感,膚質是否變細膩,光澤度是否增加……這些細微的變化不一定非得等28天才會顯現,而是一天天積累而成。不過,抗老、淡斑等保養品,可能需要更長時間,醫學上的觀察期往往持續三個月乃至半年以上。如果用完一瓶感覺起了一點效,就繼續堅持使用。最好不要同時多瓶保養品輪換用。
五、效果好的保養品會有依賴性?
錯!恰恰相反,效果好的保養品在你停止使用后,仍能發揮一段時間的作用。這是因為,一來好的保養品將皮膚調理至健康的狀態,讓它變得更強韌,不易受外界刺激,修復速度也更快;二來某些保養成分確實會停留在皮膚內一段時間,持續發揮效用。不過保養品的效果有限,如果你初用覺得不錯,一段時間后覺得沒有那么好了,有可能是已經達到了其效果極限。這時,你可以更換新的保養品,但之前先仔細想清楚,到底自己的護理需求,是不是靠外涂保養品就可以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