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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帶來的那些慢性傷害

  

            

  愛美不當惹來的皮膚病

  化妝品是指以涂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膚、毛發、指趾甲、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美容、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為目的的化學工業品或精細化工產品。

  毛發損害

  化妝品損害毛發的機理多為物理及化學性損傷。也可能是化妝品中某些成分可能使毛發質改變,引起斷裂、脫色、質地變脆、失去光澤等,也可能發生程度不等的脫發。

 

                       

  皮膚色素異常

  指使用化妝品后引起的皮膚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以色素沉著較為常見,多發生于面頸部,可單獨發生,也與皮膚炎癥同時存在,或者發生在接觸性皮炎、光感性皮炎之后。

  痤瘡

  指由化妝品引起的面部痤瘡樣皮疹。多由于化妝品對毛孔的機械性堵塞引起,如不恰當地使用粉底霜、遮瑕膏、磨砂膏等產品,引起黑頭、粉刺或加重已存在的痤瘡,也可能造成炎癥。

    光感性皮炎

  指使用化妝品后,經過光照而起的皮膚炎癥性改變,它是化妝品中的光感物質引起皮膚黏膜的光毒性反應或光變態反應。化妝品中的光感物質可見于防腐劑、染料、香料以及唇膏中的熒光物質等成分中,防曬化妝品中的遮光劑也有可能引起光感性皮炎。

 

              

  接觸性皮炎

  指接觸化妝品而引起刺激性接觸性皮炎和變應性接觸性皮炎。這是化妝品皮膚病最多見的類型,多發生在面、頸部。一般情況下,使用頻率較高的普通護膚品常常會引起變應性接觸性皮炎,而特殊用途化妝品,如除臭、祛斑、脫毛類等,則常在接觸部位引起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指甲損害

  指應用指甲化妝品所致的指甲本身及指甲周圍組織的病變。指甲化妝品大致分為三類:修護用品,如表皮去除劑、磨光劑等;涂彩用品,如各種顏色的指甲油;還有卸除用品,如洗甲水。

  這些化妝品成分中多含有機溶劑、合成樹脂、有機染料、色素及有些限用化合物,如丙酮、氫氧化鉀、硝化纖維等,它們多數有一定的毒性,對指甲和皮膚有刺激性,并有致敏性,如原發性刺激皮炎可由甲板清潔劑、表皮去除劑中的某些成分引起,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可由指甲油中的樹脂類、指甲硬化劑中的甲醛等成分誘發,光感性皮炎可由指甲油中的多種熒光物質引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