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愛美的女士想通過整容變得更完美 ,但如果整容手術不成功的話,可會“整”出煩心事。家住青山湖區的黃女士就因整容失敗,一怒之下把醫院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黃女士在幼時右頸留下疤痕。為實現自己的“美麗”愿望,黃女士來到某醫院,欲通過手術消除疤痕。2009年10月,醫院對黃女士進行疤痕切除術 。但是手術一個月過后,黃女士卻感到頸部活動受限,且切除處明顯隆起、色紅 、出現增生。黃女士立即向醫院詢問,卻被告之該情況屬正常,最多六個月就會自動消除。誰知六個月后,黃女士的疤痕絲毫未消除且頸部活動仍受限,讓她非常痛苦。黃女士多次找到醫院要求進行賠償,但醫院拒絕賠償,只是同意退還手術費用,并稱該疤痕數十年后會自動消除。
無奈之下,黃女士以醫院違反醫療服務合同,造成手術結果與醫院承諾不符為由訴至青云譜法院,要求賠償其違約損失,并最終獲得一次性賠償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