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生日給男友驚喜,少女到油麻地一私家診所進行隆胸手術,卻在注射麻醉藥后全身抽搐昏迷,送院急救12天后宣告不治身亡。
死者梁君,于去年4月30日到彌敦道嘉賓商業大廈的黃嘉謀醫生醫務所接受隆胸手術,但手術過程中昏迷,延至5月11日死亡,死時僅20多歲。
庭審中,死亡事故原因浮出水面:
一、醫生承認麻醉藥劑量超標
為死者主持隆胸手術的醫生黃嘉謀作供,承認對死者使用的麻醉藥劑量超過一般標準。他承認重50公斤的病人,不可注射超過50毫升的麻醉藥,惟他替死者注射了共51毫升,而當中Xylocaine的含量更超標40多毫克;而止痛藥pethidine的劑量接受上限為50毫克,然死者卻被射了60毫克。黃辯稱當時是分階段為死者注射,目的為了減輕死者在手術中的痛楚。但家屬代表律師卻指手術開始,直至死者出現抽搐,過程約8分鐘,質疑黃在短時間內為死者再注射以上2種藥物是否合適。對于死者的抽搐現象,黃認為是死者對藥物,如過敏等的不正常反應。
二、多位急救醫生犯“最基本缺失”
當天協助急救的醫生黃樹德供稱,當日接到黃嘉謀求助便到其手術室協助救人。他指當時死者全身抽搐,但心跳正常,惟不能呼吸,便前去為死者進行心、肺外壓,配合黃嘉謀使用儀器助死者呼吸。后黃樹德指示召喚救護車,當救護人員到達時,他認為死者不宜在沒有喉管協助呼吸的情況下移動,詢問救護員能否提供氣道內管(Ettube)替死者“插喉”,而救護員稱因沒有受過有關訓練,車上沒有相關配置,但對他表示醫療輔助隊的電單車有,并須等待半小時。
在等候期間,死者心臟一度停止跳動,直至喉管被送來,卻變成與指示不同的口罩式喉管(LMA)。最后,死者在報警個多小時后才被送院救治。黃樹德稱若救護員一早表示沒有所需喉管,他會立即讓救護車送死者到醫院。另黃樹德醫生認為當時死者出現抽搐的情況,多數因血液含過量麻醉藥所致,導致過量的情況可能是注射過量,或藥物意外地被打進血管中,若是后者,抽搐癥狀會很快出現。
多位醫生在急救過程中卻犯下沒有用藥物治療,及用解毒劑等3項最基本的缺失。
醫院管理局中毒咨詢中心顧問醫生謝萬里,以獨立專家身份出庭。他指為死者急救的過程中,醫生沒有使用藥物治療,至少遲了26分鐘才為死者注射用來救治心臟停頓的腎上腺素,而多位醫生并沒有使用早已列入指引的麻醉藥解毒劑脂肪乳,另死者亦未能及時得到人工氣道。另謝亦指該麻醉藥若被注射超過3毫克(每公斤)便已存在危險,死者的反應屬藥物過量導致。
到目前為止,這起少女隆胸死亡案的真相已大白。愛美女士不管出于怎樣的目的,在選擇手術時一定要到正規醫院,并且充分了解手術風險,安全至上。